羅杰斯的學習與教學觀
(一)知情統一的教學目標觀
情感和認知是人類精神世界中兩個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,彼此是融為一體的。因此教育是要培養“軀體、心智、情感、精神、心力融匯一體”的人,他稱之為“全人”。
(二)有意義的自由學習觀
羅杰斯認為,學生的學習主要有兩種類型:認知學習和經驗學習。學習方式也主要有兩種:無意義學習和有意義學習。認知學習等同于無意義學習,經驗學習等同于有意義學習。
所謂有意義學習,是一種與個人各部分經驗都融合在一起,使個人的行為、態度、個性,以及在未來選擇行動方針時發生重大變化的學習。有意義學習不僅是增長知識, 更是要引起整個人的變化,對個人的生存和發展有價值。
羅杰斯倡導自由學習,他認為只要教師信任學生,信任學生的學習潛能,并愿意讓學生自由學習,學生在無威脅的環境中其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。
(三)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觀
教師的任務不是教學生學習知識(行為主義),也不是教學生如何學習(認知主義),而是為學生提供各種學習資源,提供一種促進學習的氣氛,讓學生自己決定如何學習。因此學生中心模式又稱為非指導教學模式。那么做到以學生為中心需要做到三個條件:
(1) 真誠一致,即在師生關系中,教師應該是表里如一、真誠、完整而真實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