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學的獨立形態階段
1. 特征
這一階段對教育問題的論述逐漸從現象的描述過渡到理論的說明,重視教育要適應兒童的身心發展和天性,開始運用心理學的知識來論述教育問題,教育學逐漸成了一門獨立的學科。但是這一階段教育理論的論證方法,多是依靠類比或者思辨、演繹、推理方法,未能運用實證和實驗方法來研究教育問題。
(1) 對象方面,教育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專門的研究領域,1623 年英國哲學家培根首次在科學分類中將教育學劃分出來,意味著教育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專門的研究領域。
(2) 組織方面,產生了專門的教育研究機構,1776 年康德在哥尼斯堡大學開始講授教育學,這是教育學列入大學課程的開端。
(3) 研究方法方面,有了科學的研究方法,心理學研究方法。
(4) 結果方面,產生了重要的教育家,出現了專門的、系統的教育學著作。
(5) 概念和范疇方面,形成了專門的教育概念和范疇。
2. 代表性人物及其著作
獨立形態時期的教育
年代 | 人物 | 著作 | 教育觀點 |
1623 年 | 培根 | 《論科學的價值與發展》 | 首次把教育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提出來 |
1632 年 | 夸美紐斯 | 《大教學論》 近代最早的一部教育學著作,標志著獨立形態教育學的產生 | 教育原則:教育要遵循人的自然發展原則; 教學制度:系統論述班級授課制方法和實施內容; 教學思想:“泛智教育” 教學內容:百科全書式的課程 教學方法;首次提出并論證了直觀性、系統性、量力性、鞏固性和自覺性的教學方法 |
1762 年 | 盧梭 | 《愛彌兒》 | 自然主義教育思想,教育的任務應該使兒童“回歸自然” |
1776 年 | 康德 | 《康德論教育》 | 第一次在大學講授教育學 |
1806 年 | 赫爾巴特 | 《普通教育學》 現代第一本教育學著作, 標志著教育學已經成為 一門獨立的學科 | 提出教育性原則并指出教育的目的在于培養良好的社會公民; |